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套取國家資金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6.04K)

一、套取國家資金怎麼處罰?

套取國家資金怎麼處罰?

套取國家資金據為己有的話,可能構成貪汙罪。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其處罰方式也不同,具體如下:

(一)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汙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汙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汙數額處罰。

二、套取公款怎麼判刑

1、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在申報過程中嚴重弄虛作假,虛構並不存在的企業或專案,偽造關鍵性申報材料,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的,應當對使用人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2、套取國家專項資金使用人的申報專案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但在申報過程中誇大實際情況,偽造或提供了個別非關鍵性虛假申報材料,套取的國家專項資金部分被用於企業彌補損失,或者用於轉產、更新裝置、生產經營的,對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詐騙罪定罪處罰。

3、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在申報過程中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情節嚴重的,應當對使用人分別以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定罪處罰。

所以套取國家資金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看,如果是套取的金額比較高的話,那麼就構成了犯罪,需要承擔對應的刑事責任,當然這種情況肯定不希望大家發生,但是大家也日常生活中也應該知法懂法不犯法,不然的話一旦被查到,就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