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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二個月緩刑五個月是怎麼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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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二個月緩刑五個月是怎麼執行的?

拘役二個月緩刑五個月是怎麼執行的?

在五個月緩刑期內,遵紀守法,遵守緩刑規定,積極參加社群矯正。只要緩刑期間沒有違法和嚴重行為的,五個月緩刑期滿後,解除緩刑,不再執行拘役兩個月。

二、《刑法》規定緩刑期間應遵守的規矩: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三、《刑法》關於遵守緩刑規定和不遵守緩刑規定的結果:

1、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2、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4、根據《刑法》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5、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綜上所述,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或者又犯新罪的,應當撤銷緩刑,重新作出判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執行原判刑罰,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