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江蘇生產銷售假藥罪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8W)

一、江蘇生產銷售假藥罪怎麼處罰?

江蘇生產銷售假藥罪怎麼處罰?

生產、銷售假藥罪,指的是銷售者以及生產者違反了藥品相關的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假藥,完全可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罪的量刑標準為:

1、對於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並作罰金處罰;

2、針對生產、銷售假藥,導致受害人的人體健康遭受嚴重危害、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作罰金處罰;

3、因生產、銷售假藥,導致受害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二、生產、銷售假藥者要承擔什麼責任?

生產、銷售假藥的經營者應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養活的收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用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二)行政責任。

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准證明檔案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刑事責任。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經營者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對於犯罪情節較輕,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只需承擔民事責任;若造成嚴重後果,導致受害者身體殘疾的,需要判刑,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