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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規定的生產銷售假藥罪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6W)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怎麼處罰?

刑法中規定的生產銷售假藥罪怎麼處罰?

生產銷售假藥罪危險犯將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並處罰金來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致人嚴重殘疾,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

二、銷售假藥罪的司法解釋有哪些規定?

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鑑定,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致人嚴重殘疾,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有生產銷售假藥這樣的一種行為,必然是需要受到嚴厲的處罰的,主要就是因為這樣的一種行為,不僅僅是侵犯到我們國家對於藥品的管理秩序,而且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也是處於威脅當中的,所以必須要對此進行嚴厲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