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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檢察院批捕幾天到法院?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2W)

一般檢察院批捕幾天到法院?

一、一般檢察院批捕幾天到法院?

一般檢察院批捕多久到法院視具體的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因此一般情況下,檢察院批捕後一個月內就可以到法院。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案件不同,具體起訴到法院的時間沒法準確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為兩個月,並可以最多延長到七個月。另外,如果退回補充偵查或者發現重要罪行,偵查期限還得延長或者重新計算。

二、檢察院在偵查期間應該怎麼做?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檢察院批捕了之後就需要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一般只要證據齊全,而且也能確定犯罪的事實情況,那麼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遇到案件複雜的也是可以延長起訴的時間,所以,案件不同所遇到的時間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