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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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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最新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1、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標準是:

(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司法工作人員收受了賄賂,有前述行為的,同時又構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

在民事、行政的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了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審判人員在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財產損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損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當事人及其親屬自殺、傷殘、精神失常的;

3、偽造有關材料、證據,製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當事人製造偽證,毀滅證據或者篡改庭審筆錄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民事、行政的審判活動中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的具體方式多種多樣,有的是故意偽造、蒐集證據材料;有的是引誘、賄買甚至脅迫他人提供偽證;有的是篡改、毀滅證據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無視法律規定;有的是違反訴訟程式,壓制甚或剝奪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等等。

不管是在民事審判活動當中,還是行政的審判活動當中,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審理案件必須要基於公平合理的原則來裁判,若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違背事實真相,枉法裁判的,那麼將會按照《刑法》第399條當中的規定,對此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