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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故意殺人該如何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3W)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4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故意殺人該如何判刑

未成年人犯罪具體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刑法規定的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刑法僅僅要求他們對少數幾種容易識別的社會危害性比較嚴重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除此之外,不承擔其他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二是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對自己實施的一切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