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故意殺人自首怎麼判刑?
一般故意殺人是10年以上,最高死刑。如果能爭取到情節較輕,那在3年以上,10年以下。至於具體多少年,律師要判斷需要根據公安機關偵查形成的卷宗材料和與當事人進行會見溝通才能有更準確的判斷。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四十九條 【死刑適用物件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二、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的區別
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
(一)、客觀方面區別
故意殺人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殺人行為。
第一,殺人的行為方試多種多樣,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
第二,故意殺人罪是結果犯,只有人被殺死,才成立犯罪既遂。
第三,若像投放危險物質罪、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殺人,沒有危及公共安全才構成本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則構成公共安全方面的罪。
第四,正當防衛等正當行為致他人死亡的,如果符合正當防衛行為的條件,不構成本罪;
第五,對屍體實施殺人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未遂,屬於物件的認識錯誤和不能犯未遂。
過失殺人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只有發生了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才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區別
故意殺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動機不影響定罪。
過失殺人主觀方面,是過失,包括梳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三)、主體區別
故意殺人本罪的主體為已滿14週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過失殺人主體是已滿16週歲的自然人。
對過失重傷進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應直接定過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定過失致人重傷罪,即使過失致人重傷中不包括致人死亡的情況。
本罪與其他過失犯罪的區別:
1、如果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就不再以本罪論處,而應定公共安全方面的犯罪;
2、如果是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關係,就按照特別優先的原則處理,例如交通肇事罪中也會出現過失致
(四)、處罰區別
犯過失殺人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
故意殺人:
1、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犯本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法律適用區別
故意殺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殺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未成年人故意殺害了別人那麼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一般未成年人是不會判處死刑的,而且未成年人又有自首的情節,那麼就一定會重輕處罰的,所以,做錯事就要認錯,只有改過自新才能做一個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