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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能判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5W)

危險駕駛能判緩刑嗎?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汽車,並有危險駕駛行為的犯罪。毫無疑問,作為一種刑事犯罪,危險駕駛是要負刑事責任的。那麼,危險駕駛能判緩刑嗎?如果能,其適用條件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一、危險駕駛的內容

根據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危險駕駛適用緩刑的條件

緩刑是一種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放在社會上改造的刑罰制度。其適用條件有:

(1)、原判刑罰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3)、犯罪人同時需要符合下列條件:①犯罪情節較輕;②有悔罪表現;③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只要危險駕駛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就可以適用緩刑。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危險駕駛不能適用緩刑的情形

1、有危險駕駛前科(三年內);

2、有衝卡等不配合檢查行為;

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4、造成一人以上輕傷;

5、有吸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6、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7、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8、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9、嚴重超載駕駛的;

10、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四、緩刑期間應遵守的義務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