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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監禁期限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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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終身監禁期限規定是什麼?

終身監禁期限規定是什麼?

終身監禁的規定是指對貪汙、受賄行為,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緩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不得減刑、假釋的刑罰執行措施。

終身監禁具有較長時間隔離罪犯的功能,可以更好保護社會。但長期監禁給罪犯精神、肉體都帶來較大損害。因此在西方國家關於終身監禁的存廢一直存在爭論。終身監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監禁刑的一種。即把犯罪人監禁終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罰。適用於較嚴重犯罪。理論上罪犯需在監獄被關押終身,但實踐中通常被假釋、減刑或赦免。終身監禁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在美國已廢除死刑的州則成為最高等級的刑罰。它適用於謀殺罪等嚴重的犯罪。美國有的州的刑法規定終身監禁適用於A級重罪。

刑法修改後,對犯貪汙、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這樣的修改在中國司法制度上往前進了一大步。或許,某些其他特殊性質的死緩犯,將來也可以參照這一法律條文。

二、相關司法介紹

從世界司法趨勢來看,減少死刑甚至取消死刑是歷史潮流。剝奪生命的刑法雖然有一定的阻遏作用,但負作用也很明顯。有些人就是在某些特定階段不怕死,甚至就是想“找死”、“殉道死”,給予死刑反而是“成全”了他們。懲罰的目的是促使他們悔過,重新認識生命的價值。某些一時不怕死的人時間長了,依然會怕死。這是很重要的心理狀態。此外,一些案件可能是錯案、冤案。草率執行了死刑對一個人的生命無法彌補,也讓真正的罪犯逍遙法外。再說,動不動就想殺,是一種暴戾思維。一個智慧的民族不應當如此。我國新的刑法取消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集資詐騙罪等9種罪的死刑,也是司法理念的一個重要進步。

終生監禁的法律規定在刑法當中是非常確切的,主要指的就是由於相關的當事人的犯罪行為非常的惡劣,會給社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規定較長的監禁時間。這樣就可以保護社會的安全,是罪犯遠離社會。這一規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