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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負刑事責任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6W)

一、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負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負刑事責任

1.根據《刑法》第17條第1款,已滿16週歲的人,應對任何犯罪負刑事責任;

2.根據《刑法》第17條第2款,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的八種犯罪,是指具體犯罪行為而不是具體罪名。對於其中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實施了殺人、傷害行為並且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後果的,都應負刑事責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才負刑事責任,也不是說綁架撕票的,不負刑事責任。對於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綁架人質後殺害被綁架人,拐賣婦女、兒童而故意造成被拐賣婦女、兒童重傷或者死亡的行為,依照刑法是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3.不滿14週歲的人,不對任何犯罪負刑事責任。

二、未成年犯罪能適用緩刑嗎

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除此之外,對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可以宣告緩刑。如果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應當宣告緩刑:

1、初次犯罪;

2、積極退贓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3、具備監護、幫教條件。

綜合上文介紹,我們可以知道,未成年人中若是年齡已經滿了十六週歲的話,那麼對所有的犯罪都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而對於已滿14週歲但尚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則僅僅只需要對八種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不過,即使需要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那也需要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