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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01K)

長沙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那麼,在法律實踐中,對於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行為該如何處罰呢?本站小編提供長沙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幫助你瞭解相關知識。

1.第一個量刑幅度

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致一人以上輕傷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致二人以上輕微傷的;隨意毆打他人達到三次的;持凶器隨意毆打他人的;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達到三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持凶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嚴重”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嚴重”情形之一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達到三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在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在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三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殺造成重傷、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在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每增加一次,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6)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的,數額每再增加一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任意毀損、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數額每再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第二個量刑幅度

糾集他人三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三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殺造成重傷、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糾集他人三次以上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未經處理的,每再增加一次,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6)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的,數額每再增加一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任意毀損、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數額每再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7)尋釁滋事人數超過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8)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9)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帶有黑社會性質的;

(2)糾集未成年人尋釁滋事的;

(3)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綜上可知,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尋釁滋事的行為,就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於情節嚴重應該綜合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建議您諮詢本站網站專業的刑事律師,以他們專業的法律知識相信可以更快的幫您分析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