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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拘役緩刑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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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拘役緩刑嚴重嗎?

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拘役緩刑嚴重嗎?

並不是很嚴重的一種處罰。拘役是一種刑罰方式,而緩刑則是刑罰的執行方式,從邏輯上來講,緩刑的力度是比拘役更輕的。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可見,拘役的上限刑期與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個月)相銜接。這一規定較好地體現了拘役的特點,使刑罰體系更為連貫和嚴密。

二、拘役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一)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

適用比例最高的是瀆職罪,其次分別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等。《刑法》分則中犯罪性質最嚴重的,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適用拘役,但所佔比例最低。

(二)拘役多適用於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中國《刑法》分則中除過失致人死亡罪沒有規定可以適用拘役外,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可以適用拘役,約佔全部過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類犯罪中,能夠適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三)在中國《刑法》分則中,設定拘役刑的條文絕大多數是把拘役作為最低法定刑規定的。

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既可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則中規定有管制刑的條文,大多規定有拘役。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介於管制與徒刑之間。所以,拘役除有上述兩種用法外,還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管制,但具有從重情節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體犯罪具有減輕處罰情節,也可以判處拘役。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處了拘役的處罰決定的,這在我國的相關法律中並不算作是非常嚴重的處罰。如果情節不嚴重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且當事人的認錯態度良好能夠積極配合的,還可能會進行緩刑的處理。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緩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