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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手機簡訊罵人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W)
使用手機簡訊罵人什麼罪?

一、使用手機簡訊罵人什麼罪?

構成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而國家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構成本罪主體。

多次發信息辱罵他人,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是屬於違法行為,要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裡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二、使用手機簡訊造謠有什麼處罰?

1.承擔民事責任,即如果散佈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依據有關規定,要承擔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等責任。

2.承擔行政責任,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揚言實施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嚴重的會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散佈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罵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侮辱罪,在微博上造謠的人要分別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其中民事責任是最輕的,只需要向對方道歉並賠償損失,如果散佈謠言,構成犯罪的,應該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處罰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