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輕傷二級判拘役4個月在哪服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19W)

一、輕傷二級判拘役4個月在哪服刑?

輕傷二級判拘役4個月在哪服刑?

拘役在公安機關就近的看守所執行,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關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這裡所說的“就近執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構設定的看守所執行。

判處拘役一般在判決地的看守所服刑。對罪犯的執行一般採取的是就近收監執行的原則,即無論戶籍地在哪裡,只要在判決地被判決後,就依判決地附近的執行場所收監執行。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構就近在看守所內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是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傳送給報酬。

二、打架判拘役的規定是什麼?

1、拘役適用的物件

主拘役要適用於那些罪行較輕,但又必須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進行勞動改造的犯罪人。

2、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

這是拘役與管制區別之關鍵。拘役對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剝奪,實行關押,並對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強制勞動改造,故其屬於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懲罰性。

3、拘役刑期較短,幅度窄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輕傷二級判拘役4個月在看守所服刑,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但是需要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的犯人可以依法判處拘役,需要由公安機構就近的看守所負責執行,強制犯人蔘與勞動改造,會給犯人一定的勞動報酬,經執行機構批准,每個月可以回家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