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駕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酒駕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是按照拘役來處罰。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沒有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的,會構成危險駕駛罪,量刑的標準是處拘役和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醉酒駕駛,保險公司賠償嗎
先來了解一下交強險的賠償範圍: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醉酒駕駛出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有權在支付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後,向肇事者追償。另外,因醉酒駕車導致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駕駛機動車駕駛證需要嚴格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來處理,比如說喝完酒之後人更意識是非常不清醒的,所以是不能夠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的,否則經過檢測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已經達到了醉酒駕駛的程度,那麼將會按照《刑法》第133條當中的危險駕駛罪對此判處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