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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加襲警罪可以私了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22W)

一、輕傷加襲警罪可以私了嗎

輕傷加襲警罪可以私了嗎?

襲警罪不可以私了,因為襲警罪屬於共訴案件,不能私聊。根據《刑法》277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致人輕傷的故意傷害罪,其法定刑與本罪相同,以襲警罪定罪處罰,更能體現國家維護公共秩序的立法目的。但如果造成警察重傷、死亡的,則顯然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罰,不實行數罪併罰。

二、襲警罪與非罪的區分

對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因此,對於襲警的行為並非一律作為犯罪處理,還需要結合行為手段、情節等作出綜合性判斷。在司法實踐中,有的行為人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只是辱罵,或者實施襲警情節輕微,如抓撓、一般的肢體衝突等,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三、襲警罪與妨害公務的關係

本罪可以說是妨害公務罪的特殊罪名。與妨害公務罪相比,襲警罪的行為物件和手段行為具有特殊性,行為物件必須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手段行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務的手段必須具有暴力性質,並對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從嚴處罰。按照上述規定,對於妨害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並非一律認定為本罪,而應當根據具體情形進行確定。

當事人涉嫌襲警罪的是不可能私了的,因為襲警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可以私聊。只有自訴案件,比如說打架或者是一些其他情況的才可以進行私了。但是並非所有的襲警行為都屬於襲警罪,一般的情緒性犯罪比如說辱罵推搡抓撓之類的不會被判處襲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