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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私了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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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罪私了了可以嗎

故意傷害罪私了了可以嗎

不可以。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會立案偵察,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般是不能私了的。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

二、故意傷害罪私了賠償後還需要判刑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犯罪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簡單地說,自訴案件都是一些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案件。輕傷案件,屬於可公訴、可自訴的刑事案件。如果雙方協商解決,不經過司法機關就不會判刑。如果經司法機關處理,就會判刑,不管判決輕重,都是有罪認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三、故意傷害罪中私了也需判刑的條件

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受理後的“輕傷”案件,雙方就不能私了後再要求撤案了。因為司法機關受理後,輕傷案件就成為了公訴案件,但是可以從寬處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對於犯罪情節嚴重,或者是犯罪行為惡劣的案件,一般不需要被害人控訴,國家公訴機關行使公權力,代表國家對於犯罪進行公訴。對於這樣的案件,只能夠允許被告人與被害人雙方就民事部分達成協議,對於刑事部分是不允許雙方私了的。並且雙方的私了也是沒有法律效力,沒有任何作用,國家司法機關照樣會對犯罪行為進行追究的。不過,對於公訴案件,如果說被告人真心悔過,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的書面諒解,那麼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可以對於被告人從輕處罰。從輕處罰,並不是說不處罰或者是免於處罰,有罪就應當受到刑事追究。賠償損失雙方達成協議後,只對量刑和對犯人的改造效果會好一點。

日常生活中看到很多人因為一點小矛盾雙方就打架了,但是也不會坐牢,因為這個打架不會讓人有重傷,只是擦傷一點小皮,不是違法行為,是自訴的案件也是公訴案件,即便處理也是公安機關進行私下的調節,做些行政處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