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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鑑定後多久拘留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1W)

對於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當被拘留的,簽發《釋放通知書》,看守所憑《釋放通知書》發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將其立即釋放。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輕傷鑑定後多久拘留

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

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或者手續後,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3、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繼續偵查;

4、撤消案件的,釋放被拘留人,發給釋放證明。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