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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輕傷拘留多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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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輕傷拘留多久判刑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打架輕傷刑事拘留多久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

4、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若是由於他人實施打架鬥毆等的侵權行為,導致受害者需要住院治療,侵權者還不想支付醫療費,此時受害者是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的。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後,一般會首先確定該打架鬥毆事件的責任主體,若受害者也是打架的主要責任人,此時是不能獲得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