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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詐騙罪有時效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61K)

一、根據規定詐騙罪有時效嗎?

根據規定詐騙罪有時效嗎

詐騙罪有追訴時效,詐騙罪的追訴時效需要根據嫌疑人可能會面臨的刑罰確定。

《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怎麼確定?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詐騙案件立案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案?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詐騙罪的公訴條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2、證據確實、充分;

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五、詐騙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型別?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在詐騙案或者其他的刑事案件中,超過追訴時效就意味著不能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而且,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是從犯罪行為終止以後就開始計算的。所以,遭受到詐騙之後,受害人及時報案才有可能儘快將嫌疑人捉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