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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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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准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甲類傳染病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認定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構成本罪,必須是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因此,認定本罪應當與一般違法行為區別開來。一般違法行為沒有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的結果,也不可能有甲類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對有違反傳染病防治規定的一般行為,應由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有造成傳染病流行危險的,由衛生行政部門報請同級政府採取強制措施。 本罪與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的界限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是指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的傳播,或者有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兩罪存在一些相同之處,如都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都可能引起某種嚴重危險,主體要件相同,在主觀方面都表現為故意。但兩者畢竟是不同的犯罪,主要區別在於:

(1)犯罪的直接客體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秩序;而後者侵害的是國家國境衛生檢疫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不同。前者是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的行為;而後者是違反了國境衛生檢疫法的有關規定的行為。

(3)法律規定的具體物件不同。前者的行為引起的危險的物件是甲類傳染病即指鼠疫、霍亂等;而後者行為引起的危險的物件是檢疫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黃熱病、天花、艾滋病等傳染病,範圍比甲類傳染病廣。

本罪與傳播性病罪的區分

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進行賣淫嫖娼的行為。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與傳播性病罪的主要區別在於:

(1)犯罪的主要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客體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後者侵犯的主要客體是社會的善良風尚。

(2)客觀要件不同。首先,行為的違法性內容不同。前者違反的是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後者則不僅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而且更主要地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於不得賣淫、膘娟的規定。其次,是否需要以一定的危害結果為犯罪的必備構成要件不同。前者是結果犯,必須以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引起其傳播的嚴重危害的危害結果為必備構成要件;後者是行為犯,只要是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引起性病傳播或具有傳播的危險均可構成該罪主 觀要件不同

(3)前者是出自過失,即行為人對引起甲類傳染病的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這一危害結果持過失的心理態度;後者是故意,嚴重性病患者賣淫、嫖娼的直接目的雖常常不是要將性病傳染給他人,但其對於造成性病的傳播或者傳播的嚴重危險這一危害結果顯然是明知並且希望或放任的。

(4)主體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體,既可以由自然人構成,也可由單位構成;後者是特殊主體,即只有患有梅毒、淋病等患嚴重性病的自然人方能成為其主體,單位不能構成該罪。

(5)兩者傳播的物件不同。前者傳播的是鼠疫、霍亂等甲類傳染病;後者則是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

我們國家對於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必須是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是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一系列的行為,因此,這種行為是和一般的違法行為進行明確的區別的,比如說傳播性病罪,他是出於過失,但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出於故意。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