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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 |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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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傳染病,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是什麼,是指由於致病性微生物,如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寄生蟲等侵入,發生使人體健康受到某種損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種疾病,可以通過不同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傳播,造成人群中傳染病的發生或者流行。我國根據各種傳染病的傳染性強弱、傳播途徑難易、傳播速使的快慢、人群易感範圍等因素將傳染病分為三類:甲類傳染病屬於傳染性強、傳播途徑容易實現、傳播速度快、人群普遍易感的烈性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這是國際檢疫傳染病,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向世界衛生組織通報。乙類傳染病是與甲類傳染病比較,其傳染性、傳播途徑、速度、易感人群較次的一類,包括病毒性肝炎、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猩紅熱病、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鉤端螺旋體病、布魯氏茵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流行性乙型腦炎、黑熱病、瘧疾、登革熱。丙類傳染病是根據其可能發生和流行的範圍,通過確定疾病監測區和實驗室進行監測管理的傳染病,包括肺結核、血吸蟲病、絲蟲病、麻風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新生兒破傷風、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國務院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並予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