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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怎麼認定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5W)

一、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怎麼認定?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怎麼認定

1、侵犯了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本罪在具體行為方式上表現為下述四種情形: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准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根據司法實踐,一般是指供水單位及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只有他們才能直接涉及到供水、對病原體汙染物的消毒處理等各項極易使傳染病傳播的具體工作。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傳播嚴重危險這一結果是不明知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嫌疑人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刑事訴訟

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其實,一般情況下人們很少會對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進行詳細的瞭解,但是在疫情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像有些人自己已經感染病毒,但是,在治療的過程當中故意隱瞞,或者家屬不讓醫務人員對當事人正常進行治療和隔離的,情況嚴重就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