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無罪辯護>

針對假想防衛能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無罪辯護 閱讀(1.39W)

一、針對假想防衛能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針對假想防衛能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假想防衛一般是不能成立正當防衛的,對於假想防衛,應當根據認識錯誤的原理予以處理,有過失的以過失論,無過失的以意外事件論。正當防衛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二、假想防衛的認定標準

(1)不法侵害行為的實際不存在。這是假想防衛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假想防衛行為區別於正當防衛和其他防衛錯誤的關鍵。所謂假想防衛,顧名思義,就是假設的想象的防衛而非真正的防衛,何以如此,是因為不法侵害並不實際存在,當然也毋須實施防衛行為,如果不法侵害現實存在,且正在進行當中,那也就具備了正當防衛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權實行必要的防衛行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衛的問題,除了正當防衛之外,防衛時間錯誤、防衛物件錯誤以及防衛過當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確實存在的條件下,在實行正當防衛的過程中,所出現的主客觀不一致現象,與假想防衛成立的前提條件是不同的。

(2)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防衛意圖。這是假想防衛在主觀上的必備條件。這種防衛的意圖來源於行為人主觀上判斷錯誤,如果行為人明知不法侵害並不存在,也就不會產生防衛意圖,假想防衛當然也就不會發生。如果行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經到來,另一方面卻不是出於防衛意圖實施反擊,而是意圖加害對方,並導致嚴重危害後果的發生,對此,應作為一種故意犯罪對待而非假想防衛。另外,還有一種雙方互毆過程中發生的誤傷勸架者或無辜第三者的情形,表面上似乎是一種假想防衛,但實際上因為雙方都存有加害對方的意圖,而不是基於防衛意圖進行反擊,所以,不能承認其中某一方是防衛行為,當然,也就不能把誤傷他人的行為視為假想防衛,而只能作為物件錯誤或打擊錯誤去處理。

(3)行為人的“防衛”行為給無辜者造成了損害,這是假想防衛成立的結果條件。由於行為人誤將他人行為視為不法侵害行為,因而作出錯誤的防衛反擊,進而導致不應有的危害後果的產生。假想防衛行為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行為人並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行為人雖然誤認不法侵害存在並且實施了錯誤的防衛行為,但並未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則假想防衛不能成立,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就無從談起。

如果是假想防衛的話,儘管傷害別人的目的是出於自我保護的原因,但畢竟也無緣無故的給別人造成了傷害,所以說,對方還是可以追究假想防衛者的民事賠償責任的。因此,實際生活中大家在行使自身的正當防衛權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根據當時的情況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