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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輕處罰和從重處罰的區別

無罪辯護 閱讀(1.05W)

我國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以及維護好我國經濟社會健康良好發展,特別創立了刑法,用刑罰以對付所有的犯罪。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對於刑法而言,其主要目的在於懲罰,而後保護好人民。因此,對於所有的犯罪者而言,其犯罪情節有輕有重,每個人所承擔的責任有所不同,對於每個人而言,其本身的特徵也會使得在進行量刑的時候,決定採取輕重的問題。由此,就產生了從輕和從重處罰的相關問題。但是什麼時候是從重什麼時候從輕呢?下面就和我一起去看看吧!

從輕處罰和從重處罰的區別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無論是從重還是從輕都是在法定刑的範圍內對於犯罪分子適用何種刑種以及刑期的確定一種方法。換句話而言,假設A罪在法定刑中規定3-7年有期,從輕的處罰不可以低於3年,從重也不可以超過7年。法院在進行審理的時候,會根據控辨雙方相關資料進行稽核,從而判定才情何種刑罰和刑期。

對於從輕處罰而言,從輕處罰又稱從輕,在法定刑的範圍中,對於犯罪分子適用的刑種和刑期都採用了較輕或者是較短的刑罰。從輕分為法定從輕和酌情從輕,或者是一般和特別兩種。一般從輕適用於所有的罪犯,特別則需要刑法的特別規定,同時也只適用於特定的犯罪中。

現實生活中,從輕處罰中有包含《行政處罰法》和《刑法》兩部法律之中,對於行政處罰法中的第25-27條中明確說明關於行政處罰法的從輕的相關法定情節,比方說年齡在14週歲-18週歲之間的,有受人脅迫的情形的,還有主動消除影響和在行政機關辦理案件過程中有立功情節的,都可以劃定為從輕處罰的相關法定情節。

而對於《刑法》之中的共有14條法律對此作了相關的說明,比方說刑事責任年齡的說明,14週歲不負刑事責任,14-16週歲除了8種罪行以外,不負刑事處罰,14-18週歲的未成年在進行量刑的時候從輕處罰。年齡在70週歲以上犯罪的人群,也會進行相關的從輕處罰。同時如果出現了自首,立功,從犯,教唆犯等一系列情形的,法院均有可能進行從輕處罰。在部分犯罪中,出現了特定的情形或者情節的,法院也會酌情進行從輕處罰。

對於從重處罰而言,其依然是在法定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內對於犯罪者所適用的刑種和刑期採取較重和較長的處罰。為了針對某些惡性事件,或者惡性的行為進行較重的處罰,通過加重,使得違法行為和處罰相適應。但是這種從重也是在法定刑的範疇之內的。一般而言,加重處罰法律中也有明確的規定的。

以上就是關於從輕處罰和從重處罰的區別相關資料。因此,在面對從重或者從輕處罰,應當要關注相關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