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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刑法對貪汙罪如何定罪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4.6K)

貪汙共同犯罪,是指兩個以上具備貪汙罪主體資格的人,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具備貪汙罪主體資格的人,不具備貪汙罪主體資格的人利用其中具備貪汙罪主體資格的人的職務便利,共同故意實施貪汙犯罪行為。對共同貪汙犯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貪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法定情形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3、貪汙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貪汙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貪汙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7、貪汙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
符合前款規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或者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等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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