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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緩減有期後能夠監外嗎

死刑辯護 閱讀(1.93W)
死緩減有期後能夠監外嗎
律師解析:這是可以的,如有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可以申請保外就醫。減刑是可以減多次的,但經過多次減刑有期徒刑不得低於刑期的一半,無期徒刑不得少於十三年,通過死緩減刑為無期,減刑後不得少於十五年,如果有限制減刑,減刑後不得少於二十五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