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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計算是怎樣的

死刑辯護 閱讀(9.06K)
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計算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死刑緩刑期間故意犯罪,情節惡劣,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
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