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的時間有多久

司法鑑定 閱讀(7.81K)

司法鑑定的時間有多久

司法鑑定程式是指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應當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驟以及相關的規則和標準。本文主要為大家介紹司法鑑定的時間要多久的問題,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司法鑑定的時間有多久

1、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但是,在實際的鑑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兩個月。因此,以鑑定會完成後,實際通知的時間為準。

2、如果委託鑑定的內容,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兩個月應當是延長過的鑑定期限了。如果鑑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後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於超時鑑定的違規行為。患者及其家屬應當積極督促鑑定機構出具鑑定結論。

3、如果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鑑定報告。

4、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鑑定時限的。如果是由於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鑑定材料的,造成鑑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出來的關於司法鑑定時間的問題,不知道大家在看完本篇文章後是否已經掌握司法鑑定的時間呢?司法鑑定是一個很專業的鑑定過程,通常也是最容易產生糾紛的地方,如果您遇到了什麼法律問題的話,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