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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費輕微傷由誰來進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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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費輕微傷由誰來進行承擔?

司法鑑定費輕微傷由誰來進行承擔?

所有有關司法鑑定的費用都由司法申請鑑定者自行承擔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收取司法鑑定費用,收費的專案和標準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

《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鑑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鑑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鑑定收費金額上限。

傷害等級鑑定收費

在一般情況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之前,為準確計算應該得到賠償的數額,會自行委託鑑定機構對傷殘登記進行鑑定。但是到了訴訟階段以後,肇事方會以屬於受害人單方面委託的鑑定結論無效為由進行抗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並且交納鑑定費用的,沒有特殊情況,法院都會准許。但這勢必會影響案件的審理進度;並且,由於鑑定費用價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為此提前支出一筆錢,最後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因此建議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認為自己的傷害程度可能構成傷殘等級的,可以在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同時,申請法院進行傷殘等級鑑定。事後鑑定費用可列入賠償請求內,依判決決定各方承擔責任的大小來承擔該鑑定費用。

輕微傷司法鑑定費用承擔者

所有有關司法鑑定的費用都由司法申請鑑定者自行承擔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收取司法鑑定費用,收費的專案和標準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司法鑑定肯定是要有一筆鑑定費的,而且這筆費用一般都是要由自己來進行給予,當自己的診斷結果出來之後就可以讓對方來進行賠償,這也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付出一定的費用,就可以得到相應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