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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捕後可以取保嗎

取保候審 閱讀(2.53W)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批捕後,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犯罪嫌疑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仍然可以向檢察院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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