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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

取保候審 閱讀(3.12W)

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只要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樣可以取保。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犯罪嫌疑人正在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這類犯罪嫌疑人由於社會危害性不大,均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檢察院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