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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取保出來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 閱讀(2.59W)

一、如果已經取保出來還會判刑嗎?

如果已經取保出來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與判刑沒有直接的關係,該判刑還是會判刑。

1.應當依據具體情形而定。取保候審作為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與之後法院的判決是沒有關係的。也就是說不管犯罪嫌疑人有沒有被取保候審,法院該判刑的還是會被判刑,不該判刑的就不會被判刑。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若是判刑一年取保要多少錢?

保證金的起徵點是1000元以上,但是如果已經判刑了的話,那麼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1.保證金是取保候審的一種保證制度,對於暫予執行的服刑人員法律沒有規定要交保證金。有些地方的社群矯正機關收取暫予監外執行服刑人員的保證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2.如果已經判刑了,那麼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三、一般抓進去幾天可以取保的?

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的,不用一直等著。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四、一般取保出來的人還會抓進去嗎?

若是違反了相關的規定,是有可能被抓回的。

若違反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有可能被抓回。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審有著明確的規定,沒有經過執行機關的批准,是不可以離開所居住的市和縣的,並且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時候,要24小時內向執行機關報告,傳訊的時候要及時的到案,並且不可以干擾證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