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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出來還會判實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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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出來還會判實刑嗎?

取保候審出來還會判實刑嗎。

取保候審後是否會判實刑,要根據案情,由法庭綜合審理後決定。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不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部《刑事訴訟法規定》第64條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規則》第38條規定,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三、申請取保候審流程是怎麼樣的?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7、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綜合上面所說的,取保候審一般是在審判之前會實施的行為,但取保不代表著案件就已經結束,只要犯罪的實事存在,而且犯罪的證據齊全,那麼同樣會判刑,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都是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