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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叫我去辦取保候審什麼意思

取保候審 閱讀(1.71W)

一、法院叫我去辦取保候審什麼意思

法院叫我去辦取保候審什麼意思

法院叫當事人去辦取保候審的,意味著當事人接下來只要辦理法定手續就可以取保候審了。當事人及其家屬需要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擔保人有哪些義務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兩項義務:

1.對被保證人遵守法律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包括監督被保證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如果被保證人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要監督、督促被保證人向執行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請求批准;監督被保證人在司法機關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串供、毀滅、偽造證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比如保證人在履行保證義務過程中,發現被保證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圖,或者發現被保證人未經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出外辦事,發現被保證人可能毀滅、偽造證據、串供,等等,都應當毫不拖延地、儘快地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

法院叫當事人去辦取保候審的意思,就是當事人接下來要辦理法定取保候審的手續。取保候審制度,是為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刑事措施,必須依法辦理,也就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