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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是什麼意思?

取保候審 閱讀(1.56W)

一、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是什麼意思?

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是什麼意思?

一般都沒有什麼意思,只是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而已。

1.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3.至於刑事拘留30天后,是否叫家屬去,要看案件的調查結果。

4.拘留期間排除犯罪嫌疑的,予以釋放,發給釋放證明確有犯罪嫌疑,但證據不足的,予以釋放,改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繼續偵查,可能聯絡家屬辦理相關手續確有犯罪嫌疑,證據充分。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批准逮捕的,立即逮捕。可能聯絡家屬取走犯罪嫌疑人的相關物品。

二、檢察院取保程式走完要幾天應該?

大概要7天左右。

1、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期間不能停止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和審理活動;

2、取保候審期間,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者直接下達《不起訴決定書》,同時撤銷取保候審;

3、如果檢察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嫌疑人繼續取保候審。

4.法律上對此有明確的規定,需要7天左右的時間才可以走完流程。

三、取保走程式多長時間才可以?

一般都是7天左右。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7、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不得取保候審條件最新規定是什麼?

對於累犯、重犯、犯罪集團的主犯,是不可以取保候審的。

1.人民檢察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2.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法律上對取保候審的條件有明確的規定,對於累犯重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可以取保候審的。採取取保候審,必須保證犯罪嫌疑人對於社會沒有危害性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