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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金退了是不是就沒事了?

取保候審 閱讀(1.28W)

一、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金退了是不是就沒事了?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金退了是不是就沒事了?

不是的,保證金被退回只是說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在取保候審解除時會退回保證金,但是不能說明沒有事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 保證金退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退還程式

(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或者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二)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稽核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三)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並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相關管理規定,解除取保候審的時候保證金會被退回,但是並不意味著就一定沒事了,此時如果案件撤訴處理就基本沒事,但是如果進入判決程式,還是會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刑事案件的程式還是要繼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