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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保證金退回是不是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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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後保證金退回不是代表沒事了。取保候審退還了保證金,只是取保候審的結束。至於案件是否結案了,要看辦案機關的最終決定,而不是以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為標誌。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退回是不是就沒事了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