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醉駕取保候審的結果是什麼?

取保候審 閱讀(5.51K)

醉駕取保候審的結果是什麼?

一、醉駕取保候審最好的結果是什麼?

酒駕和醉駕能做取保候審。最好的結果就是隻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取保候審適用於的情形: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1週歲嬰兒的婦女。

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6.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和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審查起訴或審判的。

8.持有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對於取保候審的適用物件除了上述法律規定以外,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和公安部《規定》還對不能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作了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8條規定: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公安部《規定》第64條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二、醉駕取保候審程式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3、取保候審的執行。公安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綜上所述,醉駕取保候審是可以的,即使是刑事拘留在我國也可以進行取保候審,只要滿足相應的條件即可,但酒駕在我國是不允許行為,所以最好的結果就是沒有撞傷人只判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