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刑事拘留是針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採取的暫時性的強制措施,採取刑事拘留是為了保證訴訟過程的順利進行。那麼,在執行了刑事拘留以後,會面臨怎樣的結果?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刑事拘留後怎麼辦?
公安機關開始偵查,之後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後法院進行審判。當然,如果危害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在偵查階段就可能撤銷案件,或者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法院宣判無罪。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明確規定,刑事拘留適用範圍是: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比較嚴厲的強制措施,一般只能夠對現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採取刑事拘留,並且在執行刑事拘留的時候,需要遵守相關的程式,不能損害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如果你還需要了解刑事拘留的其他規定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