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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犯人是不是分類關押?

強制措施 閱讀(2.88W)

一、監獄犯人是不是分類關押?

監獄犯人是不是分類關押?

我國的監獄對犯人,是實行分類關押的。監獄按照設計容量分為小型監獄、中型監獄、大型監獄;按照關押犯人的性別分為男犯監獄和女犯監獄;按照押犯午齡分為成年犯監獄和未成年犯監獄(稱為未成年犯管教所);按照押犯勞動生產的主要方式分為工業型監獄和農業型監獄;按照押犯原判刑罰的輕重分為重刑犯監獄和輕刑犯監獄;同時還會設定有醫療功能的醫院型監獄;最重要的一個分級是,按照技術裝備、警力、安全防護設施等,分為低度戒備監獄、中度戒備監獄、高度戒備監獄。三類監獄關押的犯人型別是:

高度戒備監獄:主要關押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罪犯、累犯、慣犯,判刑兩次以上的罪犯或者其他有暴力、脫逃傾向等明顯人身危險性罪犯。

中度戒備監獄:主要關押刑期不滿15年的罪犯。

低度戒備監獄:主要關押人身危險性較低的罪犯。包括經分類調查認為適合在低度戒備監獄服刑的過失犯,刑期較短的偶犯、初犯。

二、我國監獄關押犯人的分類依據有:

1、性別(決定是男犯監獄還是女犯監獄);

2、年齡(決定是成年犯監獄還是未成年犯管教所);

3、身體健康狀況(決定是普通監獄/監區,還是醫院型監獄、傳染病監獄(區));

4、犯罪性質(決定是高度戒備監獄、中度戒備監獄還是低度戒備監獄)。

《監獄法》第六十一條 教育改造罪犯,實行因人施教、分類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則,採取集體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獄內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方法。

在司法實踐中,為了便於監獄對犯人的管理,一般是需要對犯人進行分類關押的,涉及到性別不同的肯定是需要分開關押的,另外,涉及到違法犯罪程式的不同也應當進行區分,主要目的在於加強犯人的日常管理,避免在服刑期間發生矛盾或者糾紛,涉及到打架等行為的還需要進行依法懲處。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