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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法

行政處罰 閱讀(3.02W)
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法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如何區分?

  1、從概念上:《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公安機關對於危害社會治安管理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是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是進行處罰的依據。  2、《治安管理處罰法》與《行政處罰法》的關係應當是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關係。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這一條明確規定了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式優先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