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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14天批捕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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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14天批捕是什麼意思

一、刑事拘留14天批捕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先被刑事拘留(14天),到期後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了,繼續關押在看守所。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4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關於批捕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刑事拘留跟批捕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可是批捕也不等於是判刑,只能說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案件偵查過程當中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性的手段,目的就是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便於司法機關的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