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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時間10天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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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時間10天是什麼意思?

批捕時間10天是什麼意思?

一、刑事拘留,正常期限是14天;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37天;

二、第10天,案子應當已經到了檢察機關了,檢方正在審查中。

1、如果是適用37天期限的,那公安還在偵查中,案子並沒有報到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在判決前家屬無法會見,建議及時委託律師會見及閱卷,如果涉案人員已經被刑事拘留,那麼家屬應儘快攜拘留通知書當面諮詢律師,由律師攜委託手續會見涉案人員,瞭解案情後到偵查機關、檢察機關等閱卷,掌握偵查機關所掌握的證據情況,瞭解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等資訊。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刑罰,需要根據會見、閱卷、與辦案人員溝通後的結論來進行預估。在全面瞭解案情後,確定辯護方向,選擇進行無罪辯護或罪輕辯護從而讓犯罪嫌疑人擺脫刑罰或取得從輕、減輕刑罰的成果。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批捕時間10天所指的是公安機關為了案件審理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手段。在刑事案件當中,批捕並不是一定要進行的。對於一般的案件來說,批捕的時限都為十四天左右,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件當中由於嫌疑人有逃竄的可能性所以批捕的時間會有所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