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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通知書多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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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通知書多久有效?

刑事拘留通知書多久有效?

拘留通知書自打簽發日期開始,只要還沒有執行拘留措施,就保持有效狀態。

收到拘留通知書怎麼辦

在確認親人被刑事拘留的訊息是真實的情況下,您可以做兩件事情幫到他。留意戶籍所在地(也就是老家)有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如果收到了,可以憑刑事拘留通知書原件或影印件加上個人的身份證到關押親人的看守所給他寄送衣服、金錢、書信等,這樣他在看守所不至於過得太艱苦,並且可以感受到親情。

找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諮詢相關情況,您瞭解得越多對您的親人越有利。如果考慮要請律師介入,務必爭分奪秒,因為刑事案件分為偵查、審查、審判三個階段,錯過了任何階段都極有可能影響您的親人能否輕判、減刑甚至無罪釋放。

二、拘留通知書多久收到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有礙偵查”:

(一)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

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第一百零九條,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製作監視居住通知書,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由決定機關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拘留通知書可以有效證明當事人拘留的事實,同時還會留有案底,對當事人的未來發展會有不利。若當事人確實有違法行為,需要主動承擔法律責任,不得有任何異議。但是拘留不代表著當事人罪名就此成立,需要經過公安局偵查核實之後審判下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