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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刑事拘留的程式有哪些?

強制措施 閱讀(1.26W)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針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一種強制措施。在刑事拘留中,出現了不需要繼續拘留的情形就需要解除拘留措施。法律關於解除拘留的措施都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解除拘留的相關規定。

解除刑事拘留的程式有哪些?

解除刑事拘留的程式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分別作出處理。

一是對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

二是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辦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手續,直接向院移送起訴;

三是在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明犯罪事實的,辦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手續,繼續偵查;

四是具有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撤銷案件。

知識延伸:解除刑事拘留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應當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並在該文書中寫明釋放原因。

2、對具有刑訴訟第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除釋放被拘留人外,還應撤銷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對機關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應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書。公安機關為需要補充偵查、要求複議複核的應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比較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不論是採取強制措施還是解除強制措施都是需要遵守嚴格的程式規定的。這樣有利於更好的保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權。那麼,在刑事拘留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哪些型別?這些內容在我們本站網站的知識欄目都有解答,歡迎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