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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檢察院閱卷換押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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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檢察院閱卷換押時效是多久?

二審檢察院閱卷換押時效是多久?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席法庭。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決定開庭審理後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查閱完畢。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開庭審理第二審公訴案件,應當在決定開庭審理後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自通知後的第二日起,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在接到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查閱案卷通知後,可以查閱或者調閱案卷材料,查閱或者調閱案卷材料應當在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完成。在一個月以內無法完成的,可以商請人民法院延期審理。

二、檢察院審查起訴程式是什麼?

人民檢察院發現並且認為有犯罪行為時,應當依照司法程式立案偵查,或者指令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偵查終結,人民檢察院認為必須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將原案撤銷。對於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決定的以外,必須經人民檢察院批准。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要求起訴的案件,應當進行審查,決定起訴、免予起訴或者不起訴。對於主要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時,應當通知公安機關予以糾正。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所作的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不起訴或者免予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認為有錯誤時,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複議,並且可以要求上級人民檢察院複核。

綜上所述,在刑事案件辦理中,經過一審判決後,被告不服的,提請上訴後法院可以啟動二審程式。在這個環節中,檢察院應當對卷宗查閱,時效是一個月,等查閱完畢後,檢察院出庭,出具自己的量刑意見。檢察院查閱卷宗,主要從犯罪事實、證據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