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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

強制措施 閱讀(1.3W)

報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

一、報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

應該儘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請取保候審。 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是否批准由辦案機關決定。取保候審手續最長3天。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有很大機會被判緩刑。 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都可以根據職權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決定予以取保候審,在理論上來講,不管刑事案件進展到了什麼階段,都可以對當事人予以取保候審。

但是從司法實踐來看,如果當事人尚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則可以直接由公安機關決定予以取保候審,只要犯罪情節較輕、當事人認罪坦白、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較大;在當事人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則再被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較小。 如果當事人被執行逮捕,在案件移送到檢察院或法院後,則再由檢察院或法院予以取保候審的可能性則更小,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檢察院或法院一般不會再予以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需要批捕應當由檢察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公安機關提交的相關證據來進行認定的。一定情況下,如果符合取保的條件,那麼是可以進行取保的,但如果已經對犯罪事實進行確鑿的認定,且相關程式已經進行審判階段,則是不可以進行取保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相關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