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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怎麼規定的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3.07W)

關於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怎麼規定的

開啟時事新聞,關於詐騙的訊息鋪天蓋地而來,而網路的發展和普及,更是為詐騙分子實施騙術提供了沃土,網路流行語“有錢就是任性”正是基於詐騙而來的。詐騙如此猖獗,我國刑事法律對此予以嚴厲打擊。那麼關於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怎麼規定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關於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怎麼規定的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

最後,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詐騙罪並不限於騙取有體物,還包括騙取無形物與財產性利益。根據刑法第2l0條的有關規定,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門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成立詐騙罪。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觸犯詐騙罪會判幾年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利用傳送簡訊、撥打電話、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1)傳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2)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3)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認定詐騙罪的時候,要注意與借貸行為、因虧損躲債、招搖撞騙罪相區別,正確認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一旦被控詐騙罪,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最好請專業的刑辯律師介入,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關於關於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的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